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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石泉

ysladmin 行程订制 2024-05-29 37浏览 0

石泉属于安康还是汉中?

属于安康市。

安康市是陕西最东南的市,与湖北四川交界。石泉县是安康市辖的一𠆤县。

石泉县在汉江下游的沿江岸上,是一个多山区多森林的县,也是安康市的所在地。最著名铁路阳平关至安康线,及东南铁路交通枢纽站均在安康市,石泉水库在陕西列为十大水库之一,石泉下游汇入湖北省十堰市的丹江口水库,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支流,更是国家南水北调的源头地。

安康石泉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陕西安康石泉一男子连喝三场酒撞车死亡,家属向同席者索赔,你怎么看?

谢邀。本人有幸在法律部门待过一段时间,其中就接触过一个类似案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我们先来说一下这个类似案例与最后的判决,***起始是某公司为庆祝乔迁之喜,宴请公司员工与公司的老客户,酒宴时一位员工因饮酒过多感到不适,在同事询问后,该员工选择在公司宿舍休息,并且期间有同事负责照看,而后负责照看的同事发现该员工身体出现异样,将其送去医院,但可惜却不治身亡。后死者家属将组织聚会的公司和与其同桌饮酒的同事一同诉上***,要求其赔偿损失,***审理查明事实和宣判的结果大致为:死者家属没有同席者劝酒的证据,公司和同席同事有宴会监控记录、医院接诊记录时间等证据,证明已尽到注意义务,最后判决不予支持家属的索赔诉求。

上述案例中与问答中的***有部分相似之处,类比后其实问题的关键无非几点。其一,饮酒人张某在醉酒时有无被劝酒;其二,饮酒人张某出事前,其他人包括林某是否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。而这两点通常很难取证,往往案件双方各执一词。仅以问题所述内容来看,有无劝酒行为尚不明确,注意义务也仅体现在对其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进行劝阻,但具体情况也不得而知,所以注意义务尽到了多少,也无从分辨。但家属的持续的吵闹是对案情进展和调解工作没有丝毫帮助的,既然事情已经发生,想要解决问题,还是要尽可能的保持理性。

安康石泉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小生在此也劝诫大家,酒场上莫逞英雄,量力而行,为了自己,也为家人。愿逝者安息,也愿生者健康、自强。

活到五十岁,我越活越恐惧,现在只要有点什么事,都不找主体主观原因,都想方设法找周围人的客观原因巨额索赔。以前同学聚会我都热心电话邀约,有同学好酒,我怕招乎不周出了事给自已添麻烦。我就不再召集聚会啦!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但人与人之间生分了许多!

小宝说:劝酒者有责,但喝酒者才是主要的责任。

安康石泉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事情经过如下:

1、2018年1月的某一天,城关镇村民张某到好友林某家里赴宴。在林某家的流水宴上连续饮酒三场。回家时,林某劝说让他不要骑摩托车走,但是他坚持骑行回家。

2、张某回家路上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,抢救无效死亡。而张某家属不仅不安排后事,还找到林某索要赔偿,并要求当天同席者共同赔偿。

3、调解员分别做工作后,张某家属同意由林某拿出安葬费先对张某进行安葬,并且调解员对同饮者划分了不同程度的责任。而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还在进一步界定中。

首先,喝酒这件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,林某请大家来庆祝,也没有逼迫大家喝醉,不应该因此而承担责任。如果因此而要求林某巨额赔偿的话,以后谁还敢办宴席,宴请宾客?客人自己想喝酒,谁还能拦得住?

小宝有亲戚就属于嗜酒如命的,明明自己身体也不太好,不能喝,却往往管不住自己的嘴。平时在宴席上家人都劝他不要喝,可他就是不听,总觉得自己喝一点没事。结果喝着喝着就喝高了。从理上来说,自己喝高了而责怪主人,有点不合理吧。

当然,从情上来说,林某在明知张某喝醉的情况下,劝说无果后却并没有再关注,仍然放任张某骑行,的确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。至少应该帮忙通知一下家人来接,或者直接帮他打的、找顺风车等带回去等。喝醉了还骑摩托车出事故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,作为朋友即使张某坚持骑摩托车,也得想办法阻止他。

作为死者家属,遇到事情第一反应不是安葬死者,入土为安,而是大吵大闹要钱,也是让人忍不住要怀疑他们的居心何在。

况且,张某出事是谁也不想的,也不是别人直接导致的,应该是张某自己的个人责任为主。虽说劝酒者的确也有不对的地方,但是劝酒归劝酒,你可以选择不喝,没谁规定劝了酒就非得喝,自己实在酒量不佳,不喝就是了。不喝难道还能杀头不成?

家属要求同席者都要赔偿,也是有点想钱想疯了。恐怕家属知道噩耗,第一反应不是悲恸,而是觉得要钱的机会来了。

喝酒致死或间接致死索赔的问题法律上有明确规定,不是想索赔就可以、应该得到赔偿的。

法律规定,凡是有劝酒行为,且因以下行为导致死亡的,应当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。一是强迫对方喝酒的。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劝酒的。三是明知对方喝醉,而没有安全护送到家的。四是明知对方喝醉不管其驾车致***死亡的。

以上行为与死者死亡有直接或间接原因,依照法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死者家属要求同席喝酒人员赔偿,符合法律上有关规到,至于赔偿多少,具体要看同席喝酒人员是否具有喝酒行为,然后根据《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之规定,计算、确定赔偿数额。

总之,喝酒有风险,劝酒要负责。朋友、亲戚在一起喝几杯未尝不可,但劝酒、酗酒万万不可取!

连喝三场酒,嗜酒如命,怪不得别人,谁往你嘴里灌了,找别人赔偿有什么道理,死了都得拉几个陪葬的,怎么样才算正当死呢,为什么什么事不从自己身上找毛病,非得赖上别人呢,那你说三场酒,要找哪一场赔偿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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